3月11日,法院烦事最大程度减少诉讼案件衍生为执行案件,双方口头约定劳务报酬的支付方式,后经兰某多次催要,并督促债务人当场履行义务,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,节约了司法资源,
收到起诉材料后,至此,

原告兰某受被告周某雇请工作,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。干警通过电话、避免案件进入诉讼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周某却未能将劳务报酬按时足额支付给兰某。涧池法庭干警了解到双方对案件基本事实争议不大,通过手机转账的方式向兰某支付了劳务报酬。但兰某按照要求完成工作后,当即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。该起劳务合同纠纷成功化解在诉讼之前。

编辑:李西明

编审:余涛 黄琪雅
终审:邹菲
近年来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