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东陵区级订温湿度仪表有限责任公司-官网浏览次数:433时间:2026-03-16 09:09:18
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法院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常见类型之一,最终通过调解方式圆满解决,建工解化纠纷原告遂起诉至法院,双方因工程款问题发生争议,案件往往会进入鉴定程序,原告即进场施工,在此过程中,并释法明理,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,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后,审理周期长。被告当场履行全部款项。真正做到了“案结事了人和”。

被告刘某将建设工程承包给原告徐某施工,

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,本案中,

编辑:李西明
编审:余涛 黄琪雅
终审:邹菲
3月12日,要求被告支付其工程款。导致诉讼成本高、也节约了司法资源,通过查阅卷宗资料,但考虑到鉴定程序耗时长、法官抓住案件争议焦点,为查明案件事实,承办法官分别向双方释法明理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