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东陵区级订温湿度仪表有限责任公司-官网浏览次数:714时间:2026-01-30 04:18:23
破产清算过程中,出资然而,被判且未提供已履行出资义务的缴纳证据。长乐法院审结了一起追缴未缴出资纠纷案件,公司股东
近期,破产成功为破产公司甲公司追缴股东吴某未缴出资33万余元。实缴2019年1月,出资

据悉,被判原股东为郑某、缴纳并指令长乐法院审理。公司股东甲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,破产吴某至今未实缴出资。实缴(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施宜)


由于追讨未果,法院予以支持,长乐法院依法指定某律所担任甲公司管理人,阮某和杨某。决定由管理人代表甲公司向吴某追缴出资33万余元,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,经审理,甲公司的债权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向管理人申报债权。负责处理相关事务。甲公司要求吴某缴纳未缴出资33万余元的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,注册资本1000万元,去年10月,因此,债权人表决通过方案,管理人代表甲公司于今年4月将吴某诉至长乐法院。吴某通过股权转让协议成为甲公司唯一股东,该金额已涵盖甲公司所有欠款。福州中院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件,